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智能组合业务规则

第一条 总则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规范网上直销平台基金智能组合业务,特订立《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智能组合业务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在网上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投资者及本公司皆应遵守本规则。

2、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规章要求制定。

3、本规则中未提及或未明确规定的相关事宜应参照本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第二条 业务概述

1、 交易原则

网上交易智能组合服务遵循“未知价”、“金额申购”、“金额赎回”的原则。“未知价”是指甲方开通网上交易智能组合业务后,每次申购组合每只基金的价格以每期实际扣款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每次赎回的价格以实际赎回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金额申购”是指甲方进行网上交易智能组合申购业务时,以金额(人民币元)为单位提交业务申请,组合中的基金根据比例按份额进行申购。“金额赎回”是指甲方进行网上交易智能组合赎回业务时,以金额(人民币元)为单位提交业务申请,组合中的基金根据比例按份额进行赎回。

2、智能组合服务

汇添富基金接受投资者委托,根据用户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意愿等方面综合评估,按照约定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向投资者提供智能组合展示并由投资者主动申购乙方旗下基金的过程,其本身并非任何形式的产品或集合资计划。投资者参照组合展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自主进行智能组合申购、调整、赎回操作。

3、组合申购

如果投资者采纳组合所展示的一篮子基金,则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一键下单申购展示的所有基金产品。投资者在页面输入总申购金额,系统自动按每个基金的最新资产占比进行申购,并为每只基金的申购生成独立的交易订单。该申购仅可申购组合中所有的基金,不能选择单只基金申购,在申购该组合时,各支基金的配置比例均已固定,客户不可调整。

         客户申购组合时,每个交易日15:00前发起的申购申请,将按照各组合中基金当日净值为客户进行申购。交易日15:00以后及非开放日发起的申购申请,将按照下一交易日组合中基金净值为客户进行申购。

         可能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智能组合中单只或者若干只产品的申购失败,如果客户组合各类资产的实际配置比例与标准组合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的偏离超过阈值时,客户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进行组合调整。

4、组合调整

当智能组合发生调整时,系统会通过网上直销平台、短信等媒介推送调整信息至该组合的投资者,投资者可自主选择是否进行组合调整。若选择进行调整,投资者在页面进行调整下单,即表示投资者下达基金申购、赎回、转换指令,将组合最新持仓调整为展示的最新持仓;若选择不进行调整,投资者则维持当前基金持仓。

由于申购、赎回、转换存在一定手续费用,并且由于净值波动可能造成组合调整后各类资产的比例与标准组合比例存在一定差异当组合金额低于允许的最低调仓金额,组合将不允许调仓。可能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智能组合调仓失败,如果客户组合各类资产的实际配置比例与标准组合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的偏离超过阈值时,客户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进行组合调整。

5、组合赎回

每个交易日15:00前发起的赎回,按照组合当日每只基金的资产比例进行赎回。交易15:00以后以及非交易日发起的赎回申请,将按照下一个交易日组合基金比例进行赎回。

投资者赎回,系统会根据客户实际组合每只基金比例计算出组合最低的赎回金额,客户输入的赎回金额大于最低赎回金额,系统自动按比例将组合中每只基金进行赎回,并对每只基金的赎回生成独立的交易订单。

      由于赎回是根据组合中各基金的比例按照金额进行赎回,最终到账金额可能会与客户输入的金额间存在一定偏差。

由于净值波动,客户赎回的交易日如遇市场较大波动,可能造成客户输入的赎回金额与实际到账金额发生较大偏差。

         部分赎回后,剩余金额不得小于每只组合规定的最低金额,若低于该金额,则系统提示全部赎回。

6、费用说明

投资者组合内基金按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约定的申购费、赎回费、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进行收取。

在未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者行业监管规则出台前,本公司不对该业务功能收费。本公司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行业监管规则的条件下自行决定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

7、交易确认

智能组合申购、调整、赎回确认时间,按交易组合内各笔交易订单实际确认时间为准。

因交易费用、交易限制、交易确认时间、交易失败等原因可能造成投资者组合的持仓和收益率与组合展示的持仓和收益率不完全一致,投资者需知悉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后果。

8、撤单

投资者可在交易日15:00前,撤销该交易日的组合交易申请。

9、分红方式

为了保证投资者组合中各个基金的资产占比和组合展示方案保持一致,组合账户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固定为红利再投资。在法律法规和相关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书允许范围内,投资者不可撤销地同意将其智能组合内包含的基金资产分红方式确定为红利再投。普通交易账号修改分红方式不影响智能组合账户基金的分红方式。

第三章 附则

1、本规则为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补充,与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具有同等效力。

2、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则做出及时的修订。